記者從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2024年以來,全省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法院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融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大格局,著力推進以生態修復為導向的環境資源審判,融合發揮懲治、修復、教育、治理功能,實現環境資源審判由審理向治理的轉變,為美麗甘肅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一年多來,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958件,審結806件。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2023年底我省將原來“點線面”相結合的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模式優化升級為以林區法院為主體的“1+1+5+9”的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模式,省高院、省林區中院、5家林區基層法院、9個市(州)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協力開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據介紹,2024年以來,各集中管轄法院嚴厲打擊環境犯罪,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切實推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著力維護生態環境公共利益,依法審理涉森林資源、環境污染、水土保持、流域開發及文化遺產案件,推動高質量發展。同時,聚焦重點區域保護,依法保障河西走廊綠洲生態安全,嚴厲打擊涉大熊貓國家公園違法犯罪,著力加強秦嶺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2024年以來,各集中管轄法院堅持保護與發展并重,以生態修復為導向,將有效修復受損生態環境作為辦案的重要導向,著力做好環資審判的“后半篇文章”。目前,林區兩級法院已建立各類生態修復基地17個,引導違法行為人補植苗木17.43萬株,恢復林地面積近千畝,增殖放流魚苗2萬余條。此外,加強與非集中管轄法院、檢察機關、行政機關以及教學科研機構等的協作聯動,加強跨域司法協作,構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
“全省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法院將堅決扛起守護綠水青山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統籌和平衡好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的關系,不斷創新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實踐,實現打擊與修復并重、治罪向治理延伸,為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記者石丹丹)